很多华人都认为,只要法定节假日上班,公司就必须支付双倍工资。事实上,加州劳动法并非如此规定。
💡 很多人在圣诞节、感恩节、元旦坚持上班,最大的期待就是工资翻倍。
但在加州,"法定节假日=双倍工资"其实是一个非常普遍的误区。答案可能会让很多人意外:

加州法律没有要求私营企业:
✔ 必须提供带薪节假日(Paid Holiday)
✔ 必须支付双倍工资(Double Time)
✔ 必须支付1.5倍工资(Time and a Half)
🟩例如:
✔ 节假日放假且带薪
✔ 节假日工作支付1.5倍或2倍工资
✔ 提供额外补贴或奖金
Employment Contract(劳动合同)
Employee Handbook(员工手册)
Company Policy(公司政策)
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(工会协议)
🟩 例如
公司员工手册写着:
圣诞节上班支付双倍工资。
一天工作超过8小时
一周工作超过40小时
使用Vacation(年假)
使用PTO(带薪休假)
● 元旦(New Year's Day)
● 马丁·路德·金纪念日
● 总统日
● Cesar Chavez Day
● 阵亡将士纪念日
● 美国独立日(7月4日)
● 劳动节
● 退伍军人节
● 感恩节
● 感恩节后一天
● 圣诞节
● 农历新年(Lunar New Year)
● Juneteenth(六月节)
● Diwali(排灯节)
● Native American Day(美洲原住民日)
✅ 私营企业没有法律义务提供带薪节假日。
✅ 节假日上班,不代表一定有双倍或三倍工资。
✅ 公司一旦在合同、员工手册或政策中承诺节假日福利,就必须履行。
✅ 加班费仍按加州加班规则计算,与是否为节假日没有必然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