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企業主認為,只要自己沒有騷擾員工,就不會涉及職場騷擾案件。然而,根據加州勞工法及相關反歧視法律,即使不是雇主本人騷擾員工,只要公司管理階層或主管涉及職場騷擾,公司仍可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。
董金寶律師事務所提醒,加州企業若忽視職場騷擾防治及員工教育,不僅可能面臨勞工申訴,更可能遭到員工提起法律訴訟,造成企業名譽及財務上的重大損失。
經理、主管騷擾員工,公司也可能被告
許多職場騷擾案件並不是由老闆親自造成,而是發生在:
經理對部屬性騷擾
主管對員工言語或肢體騷擾
管理人員濫用職權造成敵意工作環境
員工多次反映,公司卻未及時處理
當主管或管理階層涉及職場騷擾時,受害員工除了可能對個人提出法律主張外,也可能直接向公司追究責任。
因此,企業不能抱持「不是老闆做的,就與公司無關」的心態。
加州雇主有責任預防職場騷擾
除了建立完善制度外,企業更應主動預防職場騷擾的發生。
董金寶律師事務所表示,公司應建立明確的職場騷擾防治政策,提供員工安全的申訴管道,並在接獲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,避免問題持續擴大。
企業若未善盡管理責任,可能被認定沒有提供安全、公平的工作環境,進而增加法律風險。
主管必須接受職場騷擾教育訓練
很多企業不知道,加州法律要求符合規定的雇主提供職場騷擾防治教育。
其中,主管及管理階層更應接受相關教育訓練,了解哪些行為可能構成職場騷擾,以及公司在接獲申訴後應如何依法處理。
此外,企業也應讓所有員工了解公司的反騷擾政策,建立正確觀念,降低職場衝突與法律風險。
教育訓練不只是完成法規要求,更是企業保護員工、保護管理階層及保護公司的重要措施。
預防永遠比事後訴訟更重要
許多勞工法案件原本都可以透過完善的制度、教育訓練及及時處理而避免。
董金寶律師提醒企業,職場騷擾案件一旦進入法律程序,不僅可能面臨高額賠償,更可能影響企業聲譽與員工士氣。
作為前檢察官,董金寶律師深知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性,並帶領專業團隊協助企業建立符合加州法律的勞工管理制度,降低勞資糾紛及職場騷擾所帶來的法律風險。
若您對加州勞工法、職場騷擾、雇主責任、主管教育訓練或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有任何疑問,歡迎洽詢董金寶律師事務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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