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萬里法律/教育》一封來自大學申請錄取官員的陳述信
萬里法律/教育集團
紐約時報近日刊登的一篇名為‘一封來自大學申請錄取官員的陳述’的文章中指出:UC Berkeley 在審察每個申請者時,會整體審察學生的各方面因素,並不是單一的關注學生的成績及SAT成績,從而決定每位學生的課業前景,領導能力及其他綜合素質。一位來自印度的學生擁有3.95的GPA, 近滿分的SAT成績, AP 考試成績拿滿分(5分) 。另一名墨西哥裔美國學生擁有3.4 GPA 低於1800分的SAT 成績,沒有上過任何AP課程,但是卻在課餘時間幫助父母在田地做農活。這兩個學生作為培訓新的錄取官員的典型案例。依據學生的具體情況評分(從1至5),這明顯的增加了錄取標準的不確定性及難度。
在進行第一輪塞選時,外部審察人員會用8分鐘的時間閱讀學生申請論文及相關信息,如成績,所選的課程,考試成績,參加的活動,和個性。被選出來學生會由內部的錄取官員再逕行審核。所以很有可能在第一次塞選時,學生就被學校拒絕。
當然審核學生的申請是件十分主觀的事情。為此也產生了許多提問:為甚麼有些學生就會被選中。察看過去被錄取學生的資料,外州學生好像更被青睞。
家庭收入及所在高中排名作為申請表格的第一頁。這些信息可以透露很多學生的家庭背景。但是審理官員在審理時不允許考慮學生的種族,性別,而是考慮學生整體的個人經歷。
在做最後決定時,為公平起見,學生的資料會由多名審理官員審理。審理的標準並不是單一考量學生成績。許多學生除了成績外有更突出的其他優點。為了增加學校的多元化,學校更會考量其他的背景因素。比如學生來自不講英語的家庭。這些申請者的資料需要特別處理。 基本上,擁有特別因素的案例需要更多的解釋及說明。
在審理這些突出特點時,由於每位學生的情況不同,並沒有一個唯一的衡量標準。換句話說,審理者會考量很多因素, 認真閱讀學生的自述信,發覺學生的潛能 而非過分看重已有的成就。舉例來說,許多學校並不會提供AP 課程,所以審理官員會考量學生的平均成績。
在閱讀學生的申請論文時,審理官員會看中學生真實的故事,因為很多學生會誇張或過分渲染自己的故事來吸引眼球。審理官員更喜歡能構表達出學生自身特點和個性的文章。如今年(2013年)申請南加大商學院成功的William就在自傳裡分享學習音樂不是為了自己演奏。 而是用音樂感動那些殘障人士及老人的親身經歷。
許多少數族裔還是落後與其他族裔:92%的亞裔及白人可以在6年內完成學業。與之相比81%的拉美族裔和71%的黑人可以在6年內完成學業。一份調查顯示,只有17%的少數族裔有意願在5年內完成學業拿到科學專業畢業證。
很難去評判一個申請者是否會在Berkeley中成功。審理人員很希望去幫助沒有優勢的申請者,但又擔憂會產生優秀學生與非優秀學生的明顯差異。
長久以來, 很多人說亞裔無法進入名校, 這是因為亞裔社區不清楚教育法。美國教育法強調教育機會平等。大學錄取學生不允許任何歧視或偏好。 但要求公平之外,更強調扶助。對社會經濟弱勢,反而放寬標準,特別錄取。中低收入家庭, 屬於社會經濟劣勢, 卻是申請大學的優勢。期望本篇文章能傳達給華人社區的訊息是:對於刻苦努力的亞裔學生來說要如何面對大學錄取歧視的問題?萬里法律/教育集團的梁律師在此為亞裔學生及家長指出一條明路:運用美國教育法及憲法,突出自身優勢。現今, 常春藤名校和Berkeley大學依據教育法為“具有多樣性”的申請者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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