⭐【邓洪説法】公共交通与私人大巴责任:如何让“承运人”为您的受伤负责? | Deng Law Center

法律 來源:邓洪律师事务所 時間:03/17/2026 瀏覽: 1949

在南加州,无论您是乘坐圣盖博谷的 Foothill Transit、洛杉矶的 Metro 公交,还是租用私人大巴参加旅游,您都受到加州“公共承运人”(Common Carrier)法律的严格保护。邓洪律师事务所由社区倡导者邓洪律师(Daniel Deng)领导,我们深知华人群体在面对庞大的交通局或保险公司时的无助。我们的使命是确保您了解:法律对大巴公司的要求远高于普通驾驶者。

什么是“最高注意义务”?

根据《加州民法典》第 2100 条(California Civil Code § 2100),公共承运人必须为乘客的安全提供**“最高的注意与勤勉”**(Utmost Care and Diligence)。

  • 普通司机: 只需做到“合理注意”。
  • 大巴公司: 必须尽一切可能预见并防止危险。哪怕只有“轻微过失”,大巴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公立大巴与私立大巴:六个月的命门

这是受害者最容易掉入的陷阱。如果您乘坐的是政府运营的公交车(如市公交或校车),您面临的是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:

  • 公立巴士: 您必须在车祸发生后的 6个月内 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正式的行政索赔申请(Government Claim)。错过这个期限,您将永远失去起诉权。
  • 私人大巴: 虽然起诉期限通常为两年,但这些公司通常拥有数百万美金的商业保险。他们的法律团队会竭力将责任推卸给乘客。

邓洪律师事务所:为您撑起法律保护伞

作为华人社区的坚盾,我们不仅精通法律,更懂您的处境。我们会立即采取行动:

  • 调取证据: 获取公交车的监控录像(On-board cameras)和行车记录。
  • 挑战强权: 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跨国大巴公司,我们都敢于为您据理力争。
  • 文化契合: 我们用您的母语沟通,确保您在争取“社区正义”的道路上不走弯路。

如果您在乘坐大巴、校车或旅游大巴时受伤,请记住:您不需要独自面对。

法律声明: 以上内容仅供教育参考,不构成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代理关系。针对政府实体的索赔有严格的时间限制。
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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